百度不能承受之重

  对于公共事件,时评家最善于祭出法律和经济两面大旗。很奇怪,在百度竞价排名问题上,时评家们把这两面大旗都抛弃了。无论是keso为代表的IT人士,还是以笑蜀、冉云飞为代表的时政评论人士,都毫无例外。

  keso为代表的IT人士认为,百度的竞价排名商业模式过时了,百度应该转型了。而笑蜀、冉云飞等,都觉得百度缺乏商业道德。他们似乎都忘记了,在百度问题上,最应该秉持的是法律和经济。百度如果有错,是应该从法律上找,而不是仅仅进行道德说教;竞价排名如果有错,也应该由市场经济宣告它的死亡,而不应该是市场之外的力量。然而,现实是,一切都有点乱套。

  其实,现在百度就是一个以竞价排名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。这样,当你打开百度搜索的时候,你应该知道,你得到的搜索结果是会受商业影响的。而且,由于政治方面的因素,百度的搜索结果还会受到政治影响。为此,使用百度的人,本不应该对其公正性、独立性抱有幻想。现在倒好,我们不少人把百度想象称社会公器,想当然地认为其应该具有公正、独立、公共等属性。在强百度所难,而百度又无法做到的时候,就开始唾弃它。这是不是太不讲理了?

  我不是百度的用户,几乎不用百度搜索。我只是觉得,在对一家企业进行批评的时候,能不能用最基本的概念分析分析。比如,如果百度有虚假广告,有欺诈行为,有敲诈勒索行为,我们可以以法责之。而至于其采用的哪种商业模式,则完全随它去。根本无须瞎操心,市场会让百度选择或放弃某种商业模式的。

  百度这次困境,我更觉得是替体制背了黑锅。你看,百度备受指责的,表面上是竞价排名,实际上是信息的不公正、不独立,说到底是人工干预信息。而人工干预信息,恰恰是现行体制的惯常做法。这倒好,逮住个百度,大家批评个够。这就好比,痛恨某人,有没办法,只好找个长得相像的人或者搞个假人痛打一番,出口恶气。

  哪怕百度有违法行为,哪怕百度会在破坏信息自由上助纣为虐,哪怕百度的人工干预信息和体制做法如出一辙,但是,百度只是一个商业企业,无法承受公正、独立之重。我非常渴望公正和独立,但是,我并不寄希望于百度能带来这些。而且,对一个事物的批评,如果脱离了法律、经济等最基本的普世原则,如果脱离了事物本身的属性,我们只会离公正和独立越来越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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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mments 3

    1. keso wrote:

      你太天真了。市场经济和法律在中国能宣告色情业死亡吗?市场经济能阻止牛奶企业向奶里掺三聚氰胺吗?

      Posted 21 十一 2008 at 7:48 下午
    2. maomy wrote:

      我倒觉得在这件事上无需为百度开脱?你担忧什么呢?怕一个it企业因此倒掉?百度股价的下跌,对社会和大众来说,又有什么损害呢?

      同意你说的法律经济原则要成为讨论的基础。但不意味着矫枉过正地否认道德、伦理与社会责任的意义。现实是百度在中国搜索市场占有70%份额,垄断地位,它不是弱势者。权力越大,责任越大。

      Posted 24 十一 2008 at 8:55 下午
    3. 天伦之乐 wrote:

      maomy,你好,最近感冒,加上本博由于longnan事件被暂时关停,直到现在才复你,歉。事实上,我并不是为百度开脱。它的生死,与我无关。我只是觉得,在这件事的评论上,不合适。百度之罪,当以法责之。否则,道德的大炮,只会显得无力。
      生活中,有许多现象,都不那么正常。作为一个评论者,以什么态度来评论,在我看来,很重要。不是需要什么就抡起什么,应当有所坚持。在百度的问题上,我宁愿后退一步。
     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写百度评论的理由。同样以此回复一楼的keso兄。谢谢两位。

      Posted 26 十一 2008 at 4:42 下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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